我父亲在一家公司做拌料工,由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工作了8年之久,造成铅中毒,当时血铅指标达到680。
因为铅元素对神经的伤害,我父亲每晚睡觉都像做噩梦般无意识的一惊一跳。
另外,全身肌肉酸痛也是多年来的病症,在住院前月,肝脏功能也不是很好。
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所在公司并不承认是工伤。
虽然在住院期间,公司支付了医药费,但每次缴款都需要我母亲去公司拿2000元的支票,然后自己去银行转账,不仅非常的麻烦,而且与另外一位职工的现金待遇呈现明显差别。
在其他许多方面对我父母很不尊重!在这种情况下,我父母托关系报了警,从此公司对我父母更是百般刁难。
现在我父亲的血铅指标经过治疗降到460时,公司又说我父亲所在医院是不正规医院,要求我们出县去绍兴一家专门的医院重新诊断。
(600以上指标是轻度中毒,400--600是观察期)还要求我父亲马上缴清剩余的800多药费出院。
说实话,在这种权势下,我父母作为普通老百姓,根本没地方倾诉与咨询。
而在身为子女的角度,我只是想让公司治好我父亲的病,不要让他再承受多年的病痛,还有就是受到应有的尊重!!!别无他求。
在公司的压力下,我想请问一下,到底我该怎样维护我父母亲的权利和尊严?
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这样的情况,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