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其他 > 

法院这么做合法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61519什么是编号?

法院这么做合法吗?

我家乡是青岛市胶南市。我家乡是青岛市胶南市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乡是青岛市胶南市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父亲在07年将一醉酒骑摩托车闯红灯的人撞伤致死。

胶南市法院裁定我父亲负次要责任(四成),合计约18万。

我父亲不服法院判决,上诉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期间我的父亲和母亲协议离婚。

之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我的父亲也没有再上诉。

家里只有六万元钱全部给了对方,剩下的到现在还没有还,今年寒假期间法院执行庭通知说要强制扣除我母亲的工资,可是我母亲在法律尚未生效前便于父亲离婚,请问法院这么做合法吗?

补充说明:
但是法律生效却是在二审判决之后,那个时候夫妻二人已经协议离婚了!
咨询者:fa166638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2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桑德文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3954556149
积分:3032
]
回答时间:2011-01-27 15:13
桑德文
可以执行,案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应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张建勇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3805366981
积分:248
]
回答时间:2011-01-27 16:10
张建勇
上述债务是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你母亲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的做法是对的.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1-28 15:38
于家亮
法院做法合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