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个可怜小保安的,我试用期未到,保安公司说不帮我买社保,休息相当又少。
元旦已经无息休了,过年也无息休,说加班费50元一天,太少了。
我觉得委屈,我也想休息过年了,我跟他说我要辞工,他说现在快过年招不到人,要找到人顶我位置才让我辞工了,所以我就不能辞工。
我说申请辞工也不给一定要找到人顶我位置才给我辞工,之后我离职了,他说1月份工资不发了。
还有11月和12月几天的加班费也不给,请律师哥哥姐姐帮帮忙,我觉得起码最少11月和12月的加班费也该发给我啊,最好也能帮我争取拿到1月份的工资啊。
求助。求助给点法律知识我啊,给点意见我接下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