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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0241什么是编号?

希望能得到真正有用的建议,谢谢了..!!

一对男女同居后有了一孩子,但没去登记结婚,共同买了房子,但因感情不和分手了,现在男方要卖掉房子,女方能得到一部分财产吗?

还有男方不让女方看望孩子该怎么办?

咨询者:gu272289...广东
[咨询时间:2011-01-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11 19:22
董杜骄
同居关系,建议起诉解决同居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问题。
袁吉松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266632166
积分:2160
]
回答时间:2011-02-22 10:03
袁吉松
从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未依法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分手时应平均分配。你们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子在分割时,你也可把房产应得的份额作为抚养小孩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母或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你作为孩子的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男方阻碍探望或不提供方便,你可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联系广东(深圳)惠邦律师事务所袁律师,联系电话:13266632166 。
袁吉松律师于 2011-02-22 10:3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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