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债务咨询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60099什么是编号?

债务咨询

因经济纠纷,甲给乙打了欠条,并在欠条上写下:若不能到期归还欠款,愿以房屋做抵押。

甲未能到期还款,乙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方胜诉,甲方应归还乙方欠款。

但甲方在给乙方写欠条时,已和妻子办理了协议离婚,房屋和财产归其妻子所有。

甲方现在没有财产和收入,请问法院会怎么执行。

咨询者:fa164699河北
[咨询时间:2011-01-2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慧律师
[地区:上海-卢湾区
手机:13816124091
积分:3178
]
回答时间:2011-01-23 15:43
李慧
首先该抵押没有办理登记,不能对抗债务人之妻子或第三人,如果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离婚或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妻子偿还。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