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工伤的,你公司应该及时为你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按你所描述的情况,可以说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社保行政部门可在15日内认定工伤。在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内,你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你可以要求公司按工伤前一定时间的平均工资支付。
我于2010年12月22日 在公司车间开行车 吊工件的时候 行车上挂电缆的铁三角架掉下来打到我的头 经过住院后休息了15天 在这个15天 我的工资怎么算
我公司是国营单位 是做记件工资的(做焊工的一个月4500左右) 这15天公司是按照1200的保底基本工资算给我算的 这样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