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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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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9899什么是编号?

债权债务

您好!李律师,我有这么一个麻烦的事情,就是人家拿了7万块钱给我做为工程的保证金,因是亲戚,我给他写了个收条,是这样写的,今收到xxx7万块钱做房押金,然而和甲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是以我个人名义签订的。原当初就是亲戚看我在其他地方做的还可以把钱投进来,当时也没正式的和他签订合伙合同,或者是协议什么的! 现在工程没有开工,甲方保证金一直没退回,我本人无法承担这笔债务,原我亲戚投钱做为合伙。应该是风险共担的,他现在向法院起诉,让我偿还这笔费用,唯一的证据就是那张收据,其在起诉词内也是写明合伙建房,此案已经开庭审理过,但一直没有判决,先我从法院内部打听得到的消息此案还是判给我了,让我偿还其7万元的押金。理由:说我们没有合伙的实质性!

问题一:此案件我方胜率有多大?

问题二:我打的收据是否存在歧义?

问题三:法院的判决程序是怎么样的?由谁做最后的判决?

咨询者:fa164445江苏
[咨询时间:2011-01-2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慧律师
[地区:上海-卢湾区
手机:13816124091
积分:3178
]
回答时间:2011-01-23 16:05
李慧
您好,您最好把收条原件和对方起诉状原件传真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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