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明确一下,200多平方米的房子产权人是谁。如果产权人是你母亲的话,你的叔伯姑等,无权主张房屋的继承权。
2、城市居民无权在农村建新房。
2、城市居民无权在农村建新房。
想咨询一下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想咨询一下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我的祖父母是农村人,有五个子女,我父亲一直居住在农村陪伴祖父母,其他兄弟姐妹在祖父母过世前就一直各地城市里工作并安家。
祖父于1981和1987年先后过世,留有200多平方的房子,没有任何遗嘱。
父亲是农民户口,于九十年代初就办理了该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1999年父亲过世,我母亲将两证的名字转成她的名字。
我和我姐现在到外地工作并安家,户口也在外地,我母亲多年一直一个人居住在家。
2008年,母亲到现在城市给我姐姐带小孩,一直未回农村老家,最近,几个叔叔伯伯姑姑以我母亲不在家住房子会倒,并且他们几个和自己的子女也有继承房子、田、地、林等财产的权利等理由,要求几家集资新建房,如不集资则那一家没有继承这些财产的权利。
我的母亲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每月仅有一百多元低保,我和姐姐也才成家,没有多余资金来修房,现在想咨询一下,他们和他们的子女是否有这些财产的继承权呢。
我查了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其中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不知可否理解他们没有继承权利?此外现在他们起草了一份要求建房的协议,要我母亲签字,不集资就没有继承权,这是否合法,该怎么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