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或起诉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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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8岁,于2010年3月17号正式在湖北金通力药业有限公司上班。
2010年10月3号我结婚,考虑当时公司的业务繁忙所以跟领导说今后再请婚假。
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晚婚只有7天假.后来在2011.1.4我申请批婚假,公司老板开始说国家规定晚婚年龄是28岁,我没有达到这个年龄,不能请7天婚假。
再后来老板说公司员工没有婚假,不批,要么来上班要么就辞职走人。
并且自我上班到现在,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
也没有买任何的保险,请问我要如何去维护我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