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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鄢城派出所乱用法律谋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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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8667什么是编号?

宜城鄢城派出所乱用法律谋私有

我在今年1月14号到农行取款,发现有一张农行卡在里面,我分两次取了4000元,后失主在录像里发现时我,因失主是我的朋友,所有他打电话说我取的钱是他的,我说是你的就给你,随后我就把钱和卡给了他,他说到派出所去销案,因为他已报案,随后他就打电话销了案,可是就在昨天,也就是1月19号,派出所找到了我,说我占有别人财产,还要拘留我,因为我不愿意被拘留,问他们还要别的办法没有,他们就说我取了4000元就叫我交4000元保证金,不然就拘留我,我迫于名声,就交了4000元,但是他们什么条据也不给我,我也被他们放了出来,我想请问律师大人,我是不是已还失主的款还要另背这个冤枉,我该怎样找回我的正义,谢谢。

咨询者:fa162755湖北
[咨询时间:2011-01-1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曾能武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886150830
积分:3003
]
回答时间:2011-01-20 12:48
曾能武
你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应认定为不当得利,返还失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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