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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8556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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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因为一件事发生争执,甲方带来朋友找乙方谈,乙方表示不愿意谈,甲方就带着朋友离开了,但是有一个人没走,在路边等人,此时乙方带人手拿啤酒瓶冲出来将此人打倒在路中间,然后被出租车撞死,法医鉴定结果死亡原因是胸部受挤压致死,并且身上有伤,请问,甲方带头的这个人有罪吗?什么罪?重吗?... ...

补充说明:
我所问的是甲方带头的这个人,也是就喊死者去的这个人,有没有罪?会接受什么处罚?
咨询者:fa161921江苏
[咨询时间:2011-01-1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王立光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81609329
积分:558
]
回答时间:2011-01-19 14:12
王立光
1、你的描述不太清晰,但是否有罪需要看打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以上;
2、如果构成,则属于故意伤害罪;
3、罪行轻重根据伤情轻重而定。

总之,罪与非罪,罪行轻重,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判断。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1-19 14:15
董杜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只是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如果乙方将受害人打倒在路中间置之不理,有放任车辆压死受害人的放任故意,所以定间接故意杀人罪是可以的。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1-19 14:16
殷国丰
无罪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5530
]
回答时间:2011-01-19 15:20
由于案情复杂,需要结合事发情节和伤情等情况综合分析,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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