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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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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8270什么是编号?

合同补偿

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年了可是从2010年9月6日合同就到期了公司也没有在找我续签合同已经有四个月了我想今年3月份走公司应该怎么补偿我四个月没有续签合同的钱还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没有签我如果走的话应得多少。

咨询者:fa162228北京
[咨询时间:20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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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1-18 19:03
董杜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魏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371603381
积分:953
]
回答时间:2011-01-18 20:16
魏新
你可以享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其他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待遇。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1-01-19 00:19
程向云
您好,四个月没有签合同公司应该给付你双倍工资的,工作三年给你补偿三个月工资,还要保险赔偿金吧。
王华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156836
积分:1741
]
回答时间:2011-01-19 10:53
王华伟
您好,应当支付您双倍工资及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社保要依据您是农业还是非农业户籍而确定要求。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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