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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勾结地痞伤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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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798什么是编号?

村委勾结地痞伤村民

1, 事情发生在我的姥姥村里-徐家岭,村东头是个岭,村委一盖宅基地为由,暗中收受钱财(证据不足);

2,私自砍伐村民所种树苗,并在当天雇用50个左右的小痞子在场“维护”(村干部张华在场),村民不满前去理论,先后三人被打包括孙钦田、孙运密家的老婆,一个姑娘;

请问村委负什么责任?

咨询者:yang23山东
[咨询时间:2009-04-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杨世渊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275310152
积分:1984
]
回答时间:2009-04-07 09:50
杨世渊
向公安机关报案,查清事实才能定性。
郑艳丽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838273857
积分:314
]
回答时间:2009-04-07 09:55
郑艳丽
村委受收钱财,因为你们没有证据,因此现在没法追究人家的责任。

如果是村干部张华组织人打村民的话,被伤者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话,则张华和打人者都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伤势比较轻,则可以要求他们承担民事赔偿。

提供咨询人:郑艳丽律师(13838273857)QQ:63126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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