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关于房产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57719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产纠纷

我外公92年时买了一套房子 当时只购买了房子百分之六十的产权 而且当时我外公再婚 95年 我外公病逝 把房子留给他的四个子女 房产证上是四个子女的名字 抚恤金全部给他后妻 当时她后妻表示不会再跟我们家争其他东西 但只有口头协议 在我外公病重期间 她也没有来照顾尽到妻子的责任 但现在房子面临拆迁 那个女人突然说房子有她一份 要分她五万块钱 她现在两个儿子各有一套房 自己也有一套 而且当时她跟我外公再婚时 结婚证上只有我外公的签名 请问她现在的要求合法吗?我们家是不是真的要分她五万块?

咨询者:fa161489安徽
[咨询时间:2011-01-1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1-17 15:26
韩明
房产证上你四个子女的名字,说明四个子女是房子的产权人,不能作为遗产的,所以她没有要求分这个房子的法律根据。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