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进行装修时,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在侵犯楼下办公室权益后应该首先承担责任,然后再向装修作业过程中的过错方或违约方追究责任,这就要看你们的装修施工合同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讲,定做人或发包人应该提供满足要求的工作条件与材料,而入户水阀坏掉,是属于业主没能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理应是业主承担责任。那么你答应更换入户水阀这个作业如果没有在装修施工合同中约定,应属于帮工,而且在作业过程中你没有过错,后果应由业主承担。但作业过程中,物业公司没有尽到配合义务,其大楼总闸亦属物业公司养护范围,其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亦属物业公司责任,业主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公司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