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从10月末递交资料到今天都已经三个月没有任何关于法院的通知,请问这个是属于正常范围吗?超出几月份是不正常呢?
另,我前天提出撤诉,但是给我律师的押金可能要不回来。
那叫他继续打的话,他再去法院提交材料,那是按照以前的时间往后退开庭的正常时间,还是之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