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动迁所得房之后的遗产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56803什么是编号?

动迁所得房之后的遗产纠纷

在1999年左右,原住处动迁,当时动迁房内有三个户口,母亲,大儿子和二儿子,二儿子与母亲同住,大儿子自己有房,当时动迁签字的时候,二儿子没经过大儿子同意就签掉了,分了两处房产另外人民币数万,一处房产在二儿子名下,另一处在母亲名下,也就是说大儿子没哪到任何房产或现金。

现在的情况是,母亲病危,三儿子和四儿子看上了母亲的房产,分母亲的四分之一遗产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大儿子一直没有与母亲打官司,毕竟母亲老了,他一直认为等母亲百年后再与其他几兄弟打官司,但是现在大儿子的同事告诉他,如果现在母亲还健在的时候不打官司,到时候母亲百年后,产证上只有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分也只能分到总房价的四分之一。

因为母亲一直认为亏欠大儿子,所以口头承诺此处房产的50%是给大儿子的,但是没有书面协议,但是当时动迁的时候大儿子的户口也在,也是安置户之一,但是一直没有拿到。

我想请问一下专家,这种情况,现在应该如何处理。

谢谢。

咨询者:a3788117...上海
[咨询时间:2011-01-1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峥嵘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764564049
积分:425
]
回答时间:2011-01-14 21:14
张峥嵘
大儿子需要打一个确权的官司,即确认他自己的房屋产权,具体份额可根据拆迁协议予以确定.虽然这样的诉讼目前通常认为不受诉讼时效的影响,但官司当然是越早打越好.
如果不想打官司的,就让母亲做遗嘱公证或者家庭内部先做好分家析产协议.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