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11月3号晚上,我弟弟骑二轮摩托车向北直行,对方客车向南行左拐,未刹住,将我弟弟摩托车撞倒,致使我弟弟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头部缝合十二针,做手术的时候,医院使用了钢板,言明在术后10到15个月间拆除。
现在,车主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其它费用都是我们支付的。
交警队现在不予调解,(因为超过期限),交警给我们判次要责任,现在牵扯的问题是二次手术费和误工费、等其它的费用,请问我们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怎么调解这样的纠纷?谢谢您,祝您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