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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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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6636什么是编号?

辞职生效

我于今年8月31日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 要求一月内安排交接 由于公司不同意 书面并未签字 但有邮件往来记录截屏

最终由于工作的连贯性 并且无人交接 于11月底离开 公司不出具退工单 并认为我是无故离开 要求支付3月工资罚款

请问是不是我的辞职在11月底已经失效 谢谢。

咨询者:fa160020上海
[咨询时间:2011-01-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1-14 13:42
魏国鹏
你的辞职是生效的,你已经依法提前30日通知公司,在11月底仍然是有效的,证明你已经通知公司了,不存在无故离职的行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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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1-14 15:22
汤广芝
你的辞职有效,你可以离开,并要求公司出具退工单,支付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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