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员工在我这打工,因放假回乡下老家后,第二天又来城里的途中被车撞了。
事故责任是小车的。事故责任是小车的但员工要求我给他开住处证明(就是我在城里租房的合同上写上他们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然后叫居委会和派出所盖章)。然后叫居委会和派出所盖章)他家说这样在赔偿上会多陪一些。
我是想咨询一下,他家里会不会找我赔偿?我要不要给他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