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朋友欠我些钱,当时因为感觉关系不错,就没让她打欠条,现在她去上海了,已经联系不上了,但是家还在我们本地没搬走,唯一的凭证就是她用以前的手机号给我发过信息提过欠我钱的事,还有在qq上聊过,我想问下,这两条可以作为打官司的凭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