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5年6月至今在一家台资工厂上班,至今工厂给我办社保只办养老和工伤,没办医疗保险,我也没向工厂提出要办医疗保险。
最近听说医保对个人很重要,现在我要辞职。最近听说医保对个人很重要,现在我要辞职医疗保险是每位在职人员必须办理的吗?劳动法有强制性办理医疗保险嘛!什么时候开始的?辞职后也可以要求补偿吗?能向工厂要补偿以前的医保吗?能补偿多少个月的医疗保险?怎样向工厂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