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5日,我父亲卖给如东县厂里一个姓吴的棉花,当时给了4万,另有十万打的欠条,后来2007年七月又给了6万,还有4万到现在还没给。
欠条是我公公打得,给另外一个姓聂的和我父亲合伙做生意人的。
如东姓吴的又打了欠条给我公公,姓吴的推脱到现在了,该怎麽办呢?现在我父亲已经生病,没能力追缴。
我能代替吗? 我该怎么要这个钱呢?
能要的回来吗?我该告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