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这种处罚不合法。
朋友在超市上了十几天班,有另一朋友去找她玩。
朋友把赠品送给另一朋友,被超市工作人员抓到,当时超市要朋友写了一份事情经过,并且在一份空白的处罚通知上签了字。
朋友问他们怎么处罚都没定就要先签字,超市就非常大声的说那你是要在这慢慢的等处罚结果出来了在签字咯。
并且他们当时说只要签了字就马上可以离开朋友当时觉得非常害怕就签了字。
弟2天他们就说朋友属于内窃(内部员工偷窃)情节非常严重要处罚3000元。
不把钱交清的话就报警抓她。不把钱交清的话就报警抓她朋友非常害怕家里知道同时手上也没钱还觉得特别。
反正她从没想过会被人当小偷对待。反正她从没想过会被人当小偷对待她给的是赠品那也算小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