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月2日做出租车,死机为了让横穿马路的行人,把车子撞到了路边,我坐副驾驶,由于惯性,一下子撞到了挡板上,眉骨撞开了,有5cm多的口子,缝了六针。
被撞的人腿撞断了,死机和另外一名乘客轻伤。被撞的人腿撞断了,死机和另外一名乘客轻伤这个事故死机负全责。
我在医院住了6天,医疗费用花了4300元,医生叫我在家休息一个月。
今天一起到交警大队处理。今天一起到交警大队处理我的意见是误工费用2400元(单位开了收入证明)护理人员费,一天90元(他们只肯30元一天,不讲道理,我小舅舅照顾我的,单位也出了收入证明),营养费 300元,另外就是这个伤疤的问题,需要整容费。
但是提到这个问题他们就不谈了,说这个不给予赔偿。
就这样没有谈成。就这样没有谈成对方说你起诉我们吧,法庭上谈,我说那只好这么办了。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