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订了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交了两个月的押金。才住了2个月,房东通知准备转卖房产。
由于他转卖房产后这个合同就会中止,要和买房的人重新签约,也为怕以后发生麻烦,我们想另找房屋先搬出去。但房东说并没有中止合同,也不肯退还押金。
(1)在合同上我是跟他签的,他要转卖房产,是否已构成了违约责任?
(2)每天有各种中介来骚扰我们要看房子,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
(3)我已同意由于他要转卖房产可以中止合同,我们先搬出去,配合他顺利转卖房产。
我想通过法律解决此问题,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在此真心的感谢您!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