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09年9月和一家家具商场签定了购买家具合同,家具总价5万元,按照商场要求付了定金2万元,约定2010年10月交货;同时还有书面写了这样的话“提货前付清余款”。当时双方均书面留了各自的联系电话。
至今该商场一直也没有通知我去付款或提货。
现在我如果不想要这个货了,如何能够退回已付的2万元定金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