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刚才问题的补充,只好另发一贴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5552什么是编号?

刚才问题的补充,只好另发一贴

发了半天,也发不过去,不知道为什么粘不过来。请您给我发电子邮件吧。

部分合同内容: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三十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给乙方造成安居和搬迁损失,应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两倍的违约金。 (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租金总额两倍的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4、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5‰支付甲方滞纳金。

甲方:                   乙方:

房产证号: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代表身份证号:              代表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咨询者:likelife...天津
[咨询时间:2009-04-03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尹鸿智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589
]
回答时间:2009-04-03 15:13
尹鸿智
法律咨询最好是讲问题,不要粘合同。此复
尹鸿智律师回复 电话13820605561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