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和丈夫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不知是否有效:协议内容如下:
男方: 女方:
由于双方婚后感情很好,决定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男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万,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万,外加共同贷款 万由双方共同还清,购买位于 小区 楼号住房。此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 由双方共同使用终生。但如果女方因为非男方的过错(男方的过错指男方有外遇,男方嫖娼,男方与其他女性发生关系)主动提出离婚,则男方有此房的30%的产权。
日期: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另外请问,如果丈夫先于我去世,因是再婚各自都有孩子,那他的的孩子是否有权利来分割这房子?现在房产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请问如果他先我去世,我还需要去办理什么手续才能在将来想卖房的时候顺利地卖掉而不需要他孩子出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