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55124什么是编号?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想辞职,在单位工作了8个多月了,试用期是三个月,

咨询者:fa158189吉林
[咨询时间:2011-01-1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1-10 10:40
孙湖
仍然与用人单位办理辞职手续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1-10 14:18
董杜骄
可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和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
李冬晓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1610395
积分:4341
]
回答时间:2011-01-10 17:32
李冬晓
公司应当在用工之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应支付双倍工资。现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李云峰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044122122
积分:1074
]
回答时间:2011-01-12 23:07
李云峰
你好:
单位应当支付8个月的双倍工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