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应该退给你们,但你们提前中止合同,也要承担一些费用,双方协商
今年8月份与一二房东签定租赁合同,约期为1年,押金为1个月的房租。
但由于工作调动,现需提前终止合同,我们已在1个月前通知二房东了,我们自己也在网上发布了转租信息,也请二房东帮我们在网上发布了信息,好让我们搬走后可以拿到押金。
想问下在法律上我们的这种情况怎么才能拿到押金呢??
还有就是他在这个月房租到期之前的1个多礼拜帮我们找到了转租者,但这个转租者是通过中介找到二房东的,并与二房东签定了租房合同,其中的中介费二房东是说让我们来承担的,但在这之前并没有跟我们说有中介费的。
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