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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公务员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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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4451什么是编号?

冒充国家公务员诈骗案件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冒充国家公务员诈骗的量刑和赔偿的问题。

我是一名2010年的大学毕业生,我父母为给我找工作结果被一个冒充陕西省审计厅的人先后诈骗8.3万元。

如今此人已被逮捕,我想问一下最后通过法律我们能不能最会我们被骗的8.3万元及因此而遭受的间接损失,以及最后此人的量刑情况。

补充说明:
你好,我想再补充问一下,我最终能不能追回我们被骗的8.3万元钱,并要求他适当的给予我们一些损失补偿,这个损失是指我们因为这件事所发生的交通费,请他吃饭的钱和因为他的这种诈骗行为导致我失去了找别的工作的机会,耽误了我将近一年的时间等,法院最后会不会支持我们,支持的可能性有多大
咨询者:fa157397陕西
[咨询时间:20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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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1-07 21:41
魏国鹏
该人的行为构成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其量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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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度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309254411
积分:1048
]
回答时间:2011-01-10 11:40
金度
你好!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029-84503788,西安金度法务,西安市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西区2918室,祝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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