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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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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445什么是编号?

孩子抚育费

律师好:

我侄女与其对象离婚后,孩子随侄女抚养,但其对象也不拿孩子抚养费,也联系不到其对象。

他们结婚时是在其对象父母的老住房内,自己没有住宅,请问其父母的住宅应否为共同共有【应否有我侄女和其对象的一份】现在我侄女可否拿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其对象父母老宅的【共有部分】来抵顶孩子的抚养费?请答复,谢谢。

咨询者:张洪乾...上海
[咨询时间:2009-03-2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跃坤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8201808898
积分:2319
]
回答时间:2009-03-29 16:27
刘跃坤


如果判决书上已经要求小孩的父亲支付抚养费,这是一个执行的问题,首先要调查其个人财产,其对象是否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可以通过调查来确认。 请委托专业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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