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合伙开公司,法人是大股东,本人是小股东,现在公司要清盘,公司名下有两台车,本人要求查账,法人在一夜之间将公司搬空,带走了所有的证据,我一气之下砸了其中一台车,是什么行为??后来,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转入私人名下,对方报案,车损报价9000元,公安局,把我以刑事拘留,是依照的什么??我该怎样办???请高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