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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生病,单位是否应该承担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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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439什么是编号?

试用期内生病,单位是否应该承担医药费?

我在一个私人企业里做工。我在一个私人企业里做工是2009年2月15日去参加的工作,参加工作的时候说的是试用期1个月。

可是到了3月25也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到了3月25也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3月25我发现身上浮肿。

去医院查了,得了肾炎。去医院查了,得了肾炎请问这样我所在的单位是否应该给我承担部分医药费?如果承担,是否有个比例?

咨询者:北京
[咨询时间:2009-03-2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马国华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83387619
积分:1258
]
回答时间:2009-03-29 12:15
马国华
2009年2月15日去参加的工作,用人单位应该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



建议你催促用人单位为你补缴保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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