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关于离婚的问题,急求帮助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53793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的问题,急求帮助

关于分居两年离婚的。

请问现在的《婚姻法》关于分居两年感情破裂可判离婚的条件。

这个两年的时间判定是从起诉之日起开始算吗?

还是说只要拿出证据从哪天分居的就可以算?

真的很棘手。

拜托各位了解情况的法律界人士给予帮助答复。

咨询者:luxixi88...天津
[咨询时间:2011-01-06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1-06 11:11
韩明
法律上对准予离婚的分居是指“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这个时间是从分居之日起算,要求必须是连续分居满两年。要达到离婚目的,要证明两个要素:1. 因感情不和;2. 连续分居期间。所以仅有证据证明从哪天分居还不够,还得证明分居的原因及连续性。这类的证据最好是双方的分居协议或一方给另一方的书面通知,并且证明另居它处,也可以用证人证明。

回答

2
王义忠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3011321721
积分:509
]
回答时间:2011-01-06 11:07
王义忠
您好,有证据证明在起诉前分居两年即可。
刘顺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8622505405
积分:846
]
回答时间:2011-01-06 11:48
刘顺
证据说话,如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可携带材料面谈咨询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