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居两年离婚的。
请问现在的《婚姻法》关于分居两年感情破裂可判离婚的条件。
这个两年的时间判定是从起诉之日起开始算吗?
还是说只要拿出证据从哪天分居的就可以算?
真的很棘手。
拜托各位了解情况的法律界人士给予帮助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