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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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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3407什么是编号?

发放工资问题

我在一家设计公司做的,貌似觉得发放工资有点纠结。

我是10月19号入职的,说发放工资押后10天,(11月19+10)也就是说11月29号是我第一个月拿工资的时间。

后来说第二个月拿工资的时间是按照你第一个月拿工资的时间(11月29号)再押后10天,(11月29+10)就是1月9号才是我第二个月拿工资的时间。

(2月9+10)就是2月19号是我第三次拿工资的时间。如此类推下去,那我不就是等于做40天才发一个月的工资??!!! 越想越不对劲啊!!!求助!!

咨询者:fa156165广东
[咨询时间:2011-01-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吕伟国律师
[地区:宁夏-中卫市
手机:13739562040
积分:3632
]
回答时间:2011-01-05 09:43
吕伟国
这家公司的工资发放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1-01-05 10:00
张宏图
公司的做法不对,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1-01-05 12:11
李翠英
公司作法违法,建议到劳动局投诉,发放工资的日期当是固定的,比如19号,就一直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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