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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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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1877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我母亲婚前购得一套房产,但房产证是其再婚后办理。

请问如果这套房产继承的话,应该如何继承。请问如果这套房产继承的话,应该如何继承(继父有两个子女,母亲有一个子女。

)。

咨询者:fa154521安徽
[咨询时间: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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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薛从刚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5922137882
积分:201
]
回答时间:2010-12-31 11:22
薛从刚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31 11:42
魏国鹏
该房屋属于你母亲婚前的个人财产,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继子女没有和你母亲形成抚养关系的,没有权利继承其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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