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房东提前一个多月通知我们退房(房租已经交到明年1月份20日).现在我找到房子,要和房东谈退房事宜.但房东拒绝协商.而且放话剩余的房租不退(还有一个月房租的押金).和这个房东07年签了一份一年的租房合同(按北京市标准租房合同格式).后来就直接交房租.未再书面签合同.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烦请尊敬的律师们能给我一个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