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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0853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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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张家是同一村民组人(两家房屋相距约80米)。2008年,张家找我家商量,要修一条农用车道接通村公路,新修的这条农用车道会经过我家院坝和占用我家院坝前的一块地(约20平方米),我当时口头上答应了张家。现在马路已经修好1年,我想要回张家修农用车道所占用的我家士地,张家不给。

请问我有权毁掉经过我家土地的路段要回我的土地吗?

问题补充:

这不是人走的必经之道,只是农用车的必经之道。请问这在法律上是相邻通行还是地役权?请专家们告诉我。谢谢!

咨询者:fa153384贵州
[咨询时间:2010-12-28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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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慧律师
[地区:上海-卢湾区
手机:13816124091
积分:3178
]
回答时间:2010-12-28 18:59
李慧
是地役权,可以约定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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