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工伤争议和工资争议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50711什么是编号?

工伤争议和工资争议

2010年七月一日进一家大酒店做工程部木工。2010年七月一日进一家大酒店做工程部木工在七月18日早晨上班时下宿舍楼,因地板太滑,本人扭伤右腿。

造成骨伤!上司张工经过楼梯看到我走路困难。造成骨伤!上司张工经过楼梯看到我走路困难帮我跟经理请得假.后来自己i打完石膏又来请得假,经理不承认工伤。

在家休息和治疗了4各月,于12月17日来报到!人事部算我自离。

之前的工资也不发放、让我重新入职!我出示了病例和医院的假条!他们也不管!说是酒店的规矩!

现在在酒店上班。

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补充说明:
酒店的做法对吗、我请假时因为腿不能走路,没有公司的假条!
备注;酒店规模很大,老板也很有钱,很有权利,很厉害
咨询者:fa153242广东
[咨询时间:2010-12-2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1-01-12 13:20
程建锋
你可以让你公司员工进行证明,并你也可以到社保局申请认定工伤,保存好医院单据,酒店的做法是违法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