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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收集一些什么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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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985什么是编号?

我应该收集一些什么证据呢?

我已经离开那家公司了,我手头就有一个我的工资表和考勤的记录,并且这些都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劳动局驳回的理由也就是因为工资表和考勤记录没有加盖公司公章,我现在回公司也盖不到公章了,因为他们都知道我在告他们,不可能给我盖公章的,我去法院是不是也会同样驳回我的请求呢?我在劳动局仲裁的时候公司没有提供任何的材料也没有到场出庭的,可能就是因为这些才没有成立我和公司的劳动关心吧,所以我应该举一些什么样的证据才够充分呢?

咨询者:declaim重庆
[咨询时间:2009-03-1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张立新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621631817
积分:801
]
回答时间:2009-03-19 13:10
张立新
你只要提供手头有的工资表和考勤的记录向法院起诉,法院会要求单位提供你不在他单位上班的证据,劳动纠纷案件举证责任倒置。开庭你要参加,或委托别人参加,否则法院会按你撤诉处理。

回答

1
桂广涛律师
[地区:重庆-巴南区
手机:13900000000
积分:1130
]
回答时间:2009-03-19 12:59
桂广涛
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等事实的证明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工资表和考勤的记录等证据是需要用人单位举证的,你无需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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