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月一日将一处房屋出租,租期是一年,房租四万,押金五千。
当时乙方说钱有点紧张先交两万房租和五千押金,约定好十二月二十号交清剩下的两万,如果到时不交,多余的租金和押金都作为违约金,断水断电合同解除。
现在时间到了,可乙方却拒绝交清房租也不履行合同。
因为他还在营业,我可以给他断水断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