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原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总经理承包制,在前两年职工不明情况下说是为了改成股份制而将事业单位改为了国有企业)决定要离职后自己下海做与目前企业相同的事情,而且现有企业在开始进行改制的工作,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保留自己的身份,改制后可以享受国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