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婚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8991什么是编号?

婚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

我是江西的一位孩子的妈妈,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我生了我孩子,可是没有跟孩子爸爸办结婚证,男方不同意办,孩子一岁的时候的也就是2009年,男方有了新的对象,他就说和我合不来想分手,所以现在一年了孩子都是我带着,我不想让孩子离开我,可是现在他们家想要回孩子,因为户口在他们家,他们说孩子是他们家的,就算现在不给他们,以后要是我嫁的话他们肯定是会要回去的。

那现在男方要和他的新对象结婚了就想到要解决我孩子和我的问题了,想让他爸爸妈妈带着,他就可以安心结婚了,可是他爸妈的身体都不好了,我就想要带着我孩子,这样可以吗?我要的回我孩子吗?请问一下要是我要上诉的话我要准备什么东西?

咨询者:fa151434江西
[咨询时间:2010-12-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0-12-23 18:52
陈胜法
如果你有条件抚养孩子,你想要的话,孩子应该判给你。你要准备你的条件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积分:7987
]
回答时间:2010-12-23 20:04
李颖
起诉要求孩子随你生活,男方出抚养费。
起诉书、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孩子随你生活对其成长更有利的证据,你的抚养能力的证据等。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