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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及不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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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8946什么是编号?

不签劳动合同及不交金

你好!2010年9月进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上班,办公地点是在集团内,负责的项目是子公司的(子公司是重新注册的),且当初说明是与子公司签劳动合同,与集团业务及福利分清,没有任何关系;但现在的状态是除了工作其他所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考勤,请假单等等都是集团那边负责;这2个月集团以多种借口不予员工与子公司签劳动合同(也没有意愿让我们和总部签);12月中旬得知公司还没有给员工缴纳三金!想去仲裁所,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呢?是不是要将集团的相关注册信息和子公司的注册信息一起提交?现在我们有子公司的相关营业注册信息,项目合同,集团的没有;与集团有关的资料只有员工的考勤(门禁卡)、请假单。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司一直没有给员工工资条,如果仲裁以什么为凭证证明我们的月薪呢?工资是公司直接打入指定银行卡内(上海集团这边统一),每个月的工资分2次打入。

咨询者:fa151379上海
[咨询时间: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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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23 14:51
魏国鹏
1。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由公司负责举证证明你的月薪是多少,你没有举证的义务,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社保,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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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律师
[地区:上海-杨浦区
手机:15802110605
积分:177
]
回答时间:2010-12-23 17:41
刘凯
关于仲裁材料和证据方面还是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不要图省钱。没有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可能会遗漏应当争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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