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已病故,我伯及家人户籍在外省,家中留下一块儿宅基地(53年宅基证),大概是196几年这块儿空地被村委会无偿占用,上边盖上平房,我家因住房紧张特向村委申请宅基地,1999年经村委会决定,在购买宅基地上附属物的前提下把这块地使用权给了我家,当我把房子扒掉后,我伯就回来和我争这地方。
(他的理由是:这是祖上留下的,他有继承权!)困扰我十几年的问题请专家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