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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受伤,现无法进行伤残鉴定,该如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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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8643什么是编号?

意外受伤,现无法进行伤残鉴定,该如何赔付

我今年在青岛某建筑工地意外受伤,致使左脚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工地老板垫付了该次手术费,但隔一年后还要去医院取脚上的钢板,现无法进行伤残鉴定,该如何赔付我今年37岁,原籍四川广元。

请专家代为解答一下,谢谢。

咨询者:fa151041重庆
[咨询时间:2010-12-2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2-22 16:22
殷国丰
可以找老板索赔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李伟华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697676946
积分:1343
]
回答时间:2010-12-22 17:09
李伟华
属于工伤,按法律规定,应先进行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支付相关费用,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企业承担。造成残疾的,应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由企业进行相关补偿。
金贵仁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50585709
积分:3560
]
回答时间:2010-12-22 20:28
金贵仁
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评残,最后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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