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在青岛某建筑工地意外受伤,致使左脚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工地老板垫付了该次手术费,但隔一年后还要去医院取脚上的钢板,现无法进行伤残鉴定,该如何赔付我今年37岁,原籍四川广元。
请专家代为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