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好。
如确属上家所留,则理应由上家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如此长的时间内你们对偷电情况的存在应当有所察觉,所以,你们也存在一定过错。
你们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追究上家的违约责任。提醒一下,应当尽快起诉,否则,可能有超过诉讼时效之虞。
如确属上家所留,则理应由上家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如此长的时间内你们对偷电情况的存在应当有所察觉,所以,你们也存在一定过错。
你们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追究上家的违约责任。提醒一下,应当尽快起诉,否则,可能有超过诉讼时效之虞。
律师好!我们07年5月购买一套二手房,最近电力公司检查发现该房屋有偷电装置,要求罚款2000元。我们向电力公司讲明不清楚,是上家所留,电力公司要我们自己找上家解决。请问上家是否应该承担这一罚款,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另外,当时对方户口拖迁近半年左右,按照合同应该按房款的万分之五/天赔偿给下家。我们现在是否还可以追究。
谢谢你们能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