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不做了,正常提离职,然后到下个月20号走人。
交离职单的时候,劳务说。交离职单的时候,劳务说根据下面的这条款,然后我12月份还有1月份所上的班。
每个小时都得扣两块。每个小时都得扣两块这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办?
甲方按照计时工资的原则,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岗位职责和劳动时间,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基本时薪18元/小时、保险补贴0.3元/小时、稳岗绩效2元/小时,综合薪资共计20.3/小时,其中稳岗绩效只有发薪日在职员工才发放,离职员工无稳岗绩效;